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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抽查百余充电宝 超过两成不合格

本报讯(记者王绍芳)记者昨日从市场监管部门获悉,近期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不合格充电宝产品。此次抽查107家企业生产的108批次移动电源产品中,27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5.0%,涉及“街电”“米洛临”“马克工坊”“优尚电子”“嘉士伯”等。其中,标称东莞市倍斯特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移动电源复检仍不合格。

移动电源,俗称“充电宝”,是一种可随时随地为手机、平板电脑等数码产品供电或待机充电的便携式电源产品。抽查不合格项目涉及常温下的有效输出容量、转换效率、无线电骚扰、过充电、热滥用。经技术机构分析,过充电、热滥用等项目不合格可能导致产品有过热、起火、爆炸等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据悉,本次重点抽查了产业集聚区广东省的企业,共抽查检验94批次产地为广东省的产品,占抽查总批次数的87.0%,检出26批次产品不合格,不合格发现率为27.7%。

标签: 抽查 移动电源 过充电 发现率 批次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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