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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发布通知

日前,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下称“协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下称《通知》)。协会在《通知》的基础上,就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市场服务疫情防控相关工作作出安排。

一是建立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绿色通道。

《通知》表示,将积极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企业及参与疫情防控企业债务融资工具注册发行。一是支持受疫情影响较重地区和行业企业注册发行。对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企业,加强注册发行特别是发新还旧服务。二是支持参与疫情防控企业注册发行。对募集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领域的,尤其是疫情防控涉及的卫生防疫、医药产品制造及采购、科研攻关、建筑施工以及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企业,进一步加大支持力度,简化注册发行业务流程,畅通直接融资渠道。

同时,还将实施注册发行全环链快速响应。对湖北省等疫情较重地区的企业以及资金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关领域的企业,在项目受理阶段采取专人对接服务,做到“即报即办、特事特办”,在合规基础上,简化受理流程,优先进行注册预评,优先安排注册会议,优先推送注册通知书,优先处理发行条款变更、重大事项排查等发行前流程,提高注册发行服务效率。此外,将积极发挥创新产品优势。发挥资产支持票据(ABN)等结构化产品的优势作用,盘活企业存量。鼓励和支持具备良好盈利能力及偿债能力的企业通过注册发行双创专项债务融资工具、并购票据等创新产品,募集资金通过投债联动的模式,为疫情时期暂时遇到困难的中小企业提供资金支持,解决流动性问题,助力上下游产业整合。

二是延长企业注册和发行环节相关时限。

一方面是延长注册和备案有效期。对于2020年2月份、3月份已到期和将要到期的注册或备案项目,若有需要可将到期日延长至2020年3月末(即发行缴款日的设置不晚于2020年3月末)。企业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在湖北省的企业,可进一步延期至2020年4月末。永续中票、资产支持票据等其他特别计算有效期的品种比照办理。后续将视情况和需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并调整相关安排。

另一方面是放宽受疫情影响企业及机构注册(备案)反馈时限。按照国务院或企业注册地(或实际经营地)所在省份的具体复工时间计算反馈回复时间。如果确有困难不能在10个(5个)工作日回复,在此期间豁免提交延迟反馈说明。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反馈时间延长的,不计入“累计60个工作日”撤回注册文件的周期计算范畴。后续将视情况和需求进一步研究完善并调整相关安排。

三是稳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注册发行各项工作。

《通知》表示,注册发行材料可以通过线上报送;注册会议以电话会议形式召开,注册通知书线上领取;簿记建档发行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调整;B类主承可选择在本机构现场簿记建档;利用网络、电话等形式办公及沟通。

四是积极做好债务融资工具存续期管理等相关工作。

第一,合理调整非定期信息披露时限。发行人因各地延期复工政策无法按约定或相关规则进行信息披露的,可延期至复工后两个工作日内披露。第二,稳妥做好年度报告等相关定期披露工作。发行人受疫情影响预计难以按照规定在2020年4月30日前披露2019年年度报告或2020年第一季度报表的,应按照规定提前披露延期公告,并在公告中说明受疫情影响导致无法披露的详细情况、预计可披露时间以及基本经营和财务数据等信息。第三,灵活开展持有人会议召开相关工作。第四,启动应急响应及时回应市场需求。

五是切实做好存续期偿付风险监测、防范与处置。

《通知》指出,各中介机构尽职履职,做好风险监测与风险防范。主承销商、受托管理人等中介机构应恪尽职守,积极做好风险监测、开展中介服务,特别是加强对受疫情影响严重企业的服务,协助发行人及时制定偿付资金安排计划,协助偿付存在困难的发行人与持有人沟通,制定合理可行的处置措施。

另外,还应尽早安排偿付资金,协商多元化处置措施。发行人应提早筹备偿付资金,对于因疫情影响导致付息兑付存在暂时困难的情况,发行人可与持有人协商采取多元化处置措施,采取调整债券基本偿付条款、调整偿付方式、对存续期债务融资工具进行置换等方式对债务融资工具进行重组,缓解短期流动性困难。采用置换方式的,可在交易商协会履行特别注册程序后,向当期存续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发出置换要约,通过非现金方式以新发行债务融资工具置换存续债务融资工具。

标签: 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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