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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 全国股转公司共对5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

3月6日,全国股转公司通报了2月份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共对5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20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14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约见谈话、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6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具体来看5宗受纪律处分主体,分别包括江苏汤辰机械装备制造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汤辰机械”)、山东春鹏彩虹智能电气股份公司(简称“ST春鹏”)、宁夏金宇浩兴农牧业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金宇农牧”)、陕西泰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泰嘉电子”)和南京金榜麒麟家居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麒麟家居”)。

其中,汤辰机械于2018年度与关联方发生多笔关联交易,但公司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ST春鹏总经理在申请挂牌阶段存在股份代持事项,违反有关规定;金宇农牧2019年违规为其控股股东金宇集团提供1.3亿元担保余额,且未经挂牌公司内部决策程序审议,亦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外,泰嘉电子在2018年至2019年5月份期间,未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控股股东占用公司资金,且未按规定履行审议程序并及时披露,导致被占用的金额累计达11,220,400美元,以及实际控制人违规为其配偶控制的企业提供资金便利。麒麟家居违规将部分募集资金存放在非专项账户、违规变更募集资金用途、将募集资金借予他人。

另外,对于2月份被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20宗违规行为主要包括信息披露违规、规范运作违规和权益变动违规等三类。

其中,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主要包括,一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如任一股东所持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信息;二是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权益分派延期实施公告。公司治理违规事项主要是挂牌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企业占用挂牌公司资金,且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权益变动违规事项主要是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挂牌公司已发行股份的10%后,其拥有权益的股份每增加或减少达5%的整数倍时未暂停交易。

全国股转公司表示,为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合法合规水平,将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市场健康发展。

标签: 全国股转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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