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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671家上市公司获重要股东增持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统计得知,以增持变动截止日期计算,截至6月8日15时,年内671家A股公司获重要股东(包括公司、高管和个人)增持,增值变动部分的参考市值合计约369亿元。

随着多家上市公司重要股东斥巨资买股票,不仅中小投资者重拾对公司长期发展的信心,相关上市公司股价也表现得更“稳”了。

而除了已经实施的增持行为外,小编注意到,亦有多家上市公司明确股东增持计划。

东方财富Choice数据显示,截至6月8日15时,另有97家上市公司明确股东增持计划,涉及股东数为190个。

磐耀资产董事长辜若飞:

增持行为给市场传递出非常不错的正能量,主要反映了大股东对公司价值的认可,同时也稳定了其他中小投资者的信心,维护股价平稳。

坦白来说,今年的疫情确实对实业和资本市场都带来了不同程度的影响,但要注意的是,疫情的影响是暂时性的,上市公司重要股东基于对公司中长期发展的信心,是其选择增持的最主要因素。

当然了,毕竟谁都不会做亏本的买卖。对于上市公司股东来说,今年频繁的增持行为或者增持计划,一定是看好未来A股市场的潜力的。

正如富荣基金权益投资部总监邓宇翔所言,当前A股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指数下跌空间较为有限,此时是较好的增持时点。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短期事件并未伤及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根本,国内经济预计在第二季度有望恢复到正常状态,故而大股东出于对公司中长期前景的看好而进行增持。

就像我们都知道增持行为或多或少都会稳定股价一样,在目前的市场中,也确实存在一部分上市公司股东借用增持来上演“狼来了”的故事,即在增持计划期满时却以“零增持”收场。

但是呢,高瞻远瞩的监管规则早有应对。

SecuritiesLaw

比如3月1日起实施的新证券法就明确,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等作出公开承诺的,应当披露。不履行承诺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除此之外,新证券法还设专章规定信息披露制度,系统的完善了信息披露制度。包括扩大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范围;完善信息披露的内容;明确上市公司收购人应当披露增持股份的资金来源;确立发行人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开承诺的信息披露制度等。

磐耀资产董事长辜若飞:

新证券法对于上市公司股东增持提出了细化的要求,主要是增加了披露的频率和资金来源。通过频次更高的披露使得信息更加的透明,防止恶意收购;而对于资金来源的披露,则使得收购方量力而行,避免了通过不合法合规的资金做增持而增加潜在股价风险。

富荣基金权益投资部总监邓宇翔称,当前A股估值处于历史低位,指数下跌空间较为有限,此时是较好的增持时点。但更主要的原因在于,短期事件并未伤及上市公司盈利能力的根本,国内经济预计在第二季度有望恢复到正常状态,故而大股东出于对公司中长期前景的看好而进行增持。

标签: 股东增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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