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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利华电董事会被出具监管函 出售北京海淀区房产未及时披露

10月21日,金利华电(300069)出售北京海淀区北三环西路房产未及时披露,董事会被出具监管函。

2021 年 9 月 24 日,金利华电披露的《关于公司出售北京房产的公告》显示,公司于 2020 年 12 月 24 日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将位于北京市海淀区北三环西路 48 号 3 号楼 18 层 21A 的闲置房产出售给自然人张白玉,交易价格为 1,300 万元,处置收益为 731.60 万元,占公司 2019 年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 42.21%,2021年 3 月已完成房产过户并收到全部价款。公司未就上述交易事项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深交所称,上述行为违反相关规定,并对该公司董事会出具监管函。

标签: 金利华电 董事会 监管函 出售 北京海淀区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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