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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夹藏出境卷烟50余万支

中新网青岛12月16日电 (记者 胡耀杰)青岛海关16日发布消息称,近日,该关下辖青岛胶东机场海关连续6次从邮寄物品中查获夹藏出境卷烟50余万支。

据介绍,青岛胶东机场海关在1次对申报为“零食、服装”的出口邮寄物品过机图像检查时,发现夹藏有疑似卷烟类物品。现场关员随即对13个包裹进行开包彻底查验,发现有整条装卷烟夹藏在服装等物品的缝隙中,部分盒装卷烟被服装层层包裹装箱,还有部分盒装卷烟整齐地码放在宠物食品包装袋中。经清点,海关此次共从13个包裹中查获卷烟7000余支。此后,该关连续多次从邮寄物品中查获夹藏出境卷烟,共计50余万支。

青岛胶东机场海关查获的夹藏出境卷烟。 战亦飞 摄

据悉,青岛胶东机场海关连续多次查获的卷烟均伪报为“食品”“服装”等日用品,夹藏在宠物食品包装袋、净水器滤芯盒、衣物中,甚至部分夹藏在掏空的电热水器罐体内。

青岛海关缉私局接到监管现场移交线索后,立即查清通关物流等信息,并加强与烟草和地方公安配合。目前,青岛海关缉私局已将案件移交地方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海关提醒,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及其实施条例和国家邮政部门管理规定,我国实行烟草专卖管理,个人邮寄卷烟不得超过2条(400支),邮寄卷烟进出境的需如实申报接受海关查验。通过伪报、瞒报、夹藏等方式逃避海关监管,非法进出口烟草专卖品的,将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情节严重构成非法经营罪的,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完)

标签: 卷烟 食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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