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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浦东新区法规”上新:聚焦生物医药产业

新华社上海12月31日电(记者郭敬丹)记者从上海市人大获悉,《上海市浦东新区促进张江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建设规定》已经上海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将助力浦东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生物医药产业创新高地。同时,这部地方立法进一步聚焦群众健康生活需要和“急难愁盼”问题,规定上海市人民政府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可以批准浦东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口少量临床急需的药品和医疗器械。

此次通过的规定是第六部浦东新区法规。2021年6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相关决定,授权上海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根据浦东改革创新实践需要,遵循宪法规定以及法律和行政基本规则,制定浦东新区法规,在浦东新区实施。

这一规定共三十四条,进一步完善政策支持体系,提升科创策源能力,提高改革综合效能等,将于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明确了上海市和浦东新区人民政府及其相关部门、浦东新区相关街镇和园区管理机构各自应当履行的职责,提出设立浦东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专家委员会,对浦东新区生物医药产业发展、项目规划、重点布局等事项开展科学论证,提出意见建议。

根据此次通过的规定,对国内尚无同品种产品上市的体外诊断试剂,浦东新区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根据临床需要,可以自行研制,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本单位内使用。在跨境零售方面,按照国家有关授权,在相关区域内试点推动符合条件的浦东新区药品和医疗器械交易平台开展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部分药品和医疗器械业务。

同时,上海市和浦东新区将进一步加大生物医药产业发展扶持力度。例如,对符合生物医药产业发展导向的重点项目,在土地用途、容积率、建筑高度等方面予以优化;在政府采购方面,对符合规定的生物医药创新产品实行首购和订购制度。

标签: 生物医药 产业发展导向 医疗机构 会议表决 体外诊断试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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