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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金投顾需“投”“顾”齐发力

自2019年10月首批公募基金投顾业务试点以来,包括基金公司、银行、券商和第三方基金销售机构在内的试点不断扩容,总服务资产规模已超500亿元,近期更是有多家试点机构相继获得展业资格,基金投资从“卖方模式”向“买方投顾”转型成果初显。

发展基金投顾业务,对于财富管理行业转型升级具有重要意义。在传统基金销售“卖方模式”下,机构的盈利多与基金销售规模挂钩,无论客户赚与赔,管理人照样赚取申赎费用,导致一些机构为了卖基金产生过度营销,甚至忽略了为客户创造价值的初衷,也正是因为这种重销售、忽视“售后服务”的模式,加剧了“基金赚钱、基民不赚钱”现象频现。

而在基金投顾模式下,投资顾问通过其专业能力为客户作出投资标的、买卖时机的决策,可以抑制普通投资者频繁交易、追涨杀跌非理性行为,提升长期投资收益。更重要的是,基金投顾模式通过向客户收取投顾费用而非申赎费用,把基金投资顾问的利益与客户利益绑定,促使其更加关注客户的盈利体验。

由此可见,基金投顾业务的发展不仅为百姓日益增长的理财需求提供了一种新的解决方案,更是财富管理行业迈向“买方投顾”时代的关键之举。但同时也要看到,相比海外市场,我国基金投顾业务仍处于起步阶段,投资者认可程度还有待提高。以美国为例,截至2020年年底,美国证交会(SEC)注册投资顾问所管理的资产规模已达97.2万亿美元,基金投顾已成为美国投资者购买基金的重要渠道。面对巨大的发展空间,基金投顾业务除了要持续提升“投”的功力,还要在“顾”方面多下功夫,以此提升投资者的获得感与认可度。

在“投”的层面,机构应持续提高自身投研能力,用收益回馈客户。投资者之所以选择基金投顾业务,首先看中的就是机构的专业能力,如果“投”的成绩太离谱,自然不会赢得投资者的长久信任。机构应把优化自身投研体系,加强配置能力作为业务发展的基础,充分发挥专业机构对基金研究、数据处理等方面的优势,为投资者提供全面、专业的资产配置服务,以满足不同客户多样化、个性化的需求。

在“顾”的层面,机构要时刻秉持“以客户利益为核心”原则,加速形成“买方投顾”的服务思维。只有深入了解投资者的需求,全方位提升与“投”相匹配的“顾”服务,才能切实提高投资者的投资体验,这也是基金投顾业务的核心价值。机构应尽快形成从客户需求出发的贯穿投资全周期的服务闭环,加强投前咨询的精细化,完善投后服务的多元化,搭建一套更为人性化、更有“温度”的投顾服务体系。

当“投”的专业度上去了,“顾”对投资者体验也更加用心,基金投顾业务必然会获得更多投资者的青睐与信任。

马春阳

标签: 基金销售 我国基金 基金投资 基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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