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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航: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等事项已整改完毕

中新财经1月20日电 20日,ST海航发布公告称,关于上市公司治理专项自查报告所涉事项已整改完毕。经公司自查,发现存在股东及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未披露担保、需关注的资产等事项。

针对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海航表示,自查报告中涉及的380.22亿元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通过关联方清偿债务以及抵销关联方经营性应付款的方式予以解决。

针对未披露担保,海航表示,自查报告中涉及的247.63亿元未披露担保中,约147.98亿元已由法院裁定,裁定确认公司需实际承担责任的仅为56.78亿元;约99.65亿元尚未经法院裁定确认债权金额,对应债权申报金额为164.64亿元(包含重复申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担保制度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规定,并结合前期认定情况及相关未披露担保事项具体材料,公司按照债权人申报金额的二分之一比例预留偿债股票资源,对应预留股票数量9.18亿股,相关债权金额将在依法裁定确认后按照《重整计划》中同类债权的清偿规定,以预留偿债资源进行清偿,其中股票抵债价格确定为3.18元/股,不因股价变化而导致承债金额发生变化。

就未披露担保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海航表示,通过关联方清偿债务的方式予以解决。

针对需关注的资产,海航表示,自查报告中涉及的235.67亿元需关注的资产中,约72.44亿元资产公司已完成过户;约163.23亿元未能解决的需关注的资产,通过关联方清偿债务的方式予以解决。(完)

标签: 关联方 海航 清偿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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