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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方:力争用约三年时间全面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

中新社北京2月15日电 (记者 刘亮)近日,中国官方印发《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简称《意见》)。针对不同企业的信用风险状态,中国拟实施差异化监管措施,并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全面实施这项制度。

中国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副局长蒲淳15日在新闻发布会上介绍《意见》有关情况时指出,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进一步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重要内容,是创新和加强事前事中事后全链条全领域监管的举措。

他指出,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是基于企业的信用风险信息开展信用风险状况研判,根据信用风险状况不同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的类别,并对不同信用风险类别的企业采取差异化监管措施,实现监管资源合理配置和高效利用,提升监管效能。

“实施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最主要目的是优化监管资源配置,提升监管精准性和有效性,使监管对违法失信者‘无处不在’,对诚信守法者‘无事不扰’,以公正监管促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蒲淳说。

当前,中国市场主体历史性跃上1.5亿户,其中企业数量达到4800万户。他指出,面对如此超大规模的市场和市场主体,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根据信用风险状况对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将进一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促进市场的良性发展。同时,这项制度也将是近年来“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方式的有益补充,有利于解决其存在的针对性不强、发现问题比例不高等问题,进而提升监管效能。

他强调,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是动态调整的,企业应重视自身信用积累,依法诚信经营,通过主动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不良影响、重塑良好信用等方式,降低自身信用风险,提升企业的市场信誉和竞争力。(完)

标签: 信用风险 风险分类 企业信用 分类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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