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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创优营商环境壮大市场主体

本报合肥讯 为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持续发展壮大市场主体,安徽省市场监管局近日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创优营商环境发展壮大市场主体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创优营商环境。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综合规划处处长刘运介绍说,《若干措施》从5个方面提出30条具体举措,聚焦各类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的痛点、难点和堵点:

通过不断推进改革,进一步提高市场主体进出和电子身份应用的获得感,提出提升企业开办便利度、推行商事主体登记确认制改革、加快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开展“一业一证一码”改革试点、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应用场景等6条举措。

立足精准帮扶,确保各类市场主体进一步增强生存能力,提出减轻个体工商户经营负担、积极缓解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融资难题、推动降费减负落到实处、扶持个体工商户健康发展、服务三农市场主体发展、促进知识产权助力企业发展、助力线上经济健康发展、推进平台经济监管改革等8条措施。

从促进发展角度,进一步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和质量品牌服务,提出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一件事”集成服务改革、推进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大力推广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加强质量技术专家服务、深入推进质量提升、开展品牌创建活动7条举措。

立足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建设,全面提升事中事后监管效能,提出统筹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发展环境、依法规范监管执法行为、建立不予行政强制措施清单、实施轻微违法免罚事项清单等6条举措。

为确保《若干措施》落实见效,提出强化组织保障、强化调度考核、强化宣传引导3条保障措施。(陶维)

标签: 市场主体 若干措施 一站式 营商 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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