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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监管总局通报电暖器具抽查情况:不合格率为30.4%

中新财经3月25日电 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微信公众号消息,2021年,市场监管总局组织开展了电暖器具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25日,市场监管总局通报了抽查情况。

文章介绍,本次抽查了368家企业生产的371批次电暖器具产品,涉及电热毯、室内加热器、电热暖手器等3种产品。其中10批次产品涉嫌假冒、无证无照生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共对366家企业生产的369批次产品进行了检验,发现11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30.4%。

此外,本次跟踪抽查到上次不合格企业26家,有9家企业本次抽查仍不合格,17家企业合格。

抽查结果分析显示,电热毯抽查不合格率为7.3%。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抽样,抽查了14个省(市)96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产品,其中1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在检验的96家企业生产的96批次产品中,发现7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7.3%,较上次抽查下降26个百分点。

室内加热器抽查不合格率为15.6%。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抽样,抽查了12个省(市)147家企业生产的149批次产品,其中2批次涉嫌无证生产,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在检验的145家企业生产的147批次产品中,23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15.6%,较上次抽查上升3.5个百分点。

电热暖手器抽查不合格率为65.1%。本次抽查在流通领域开展抽样,抽查了13个省(市、区)125家企业生产的126批次产品,其中7批次产品涉嫌假冒,已交由企业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处理。在检验的125家企业生产的126批次产品中,发现82批次产品不合格,抽查不合格率为65.1%,较上次抽查下降3.4个百分点。

经技术机构分析,电暖器具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一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不了解,结构设计不合理,企业质量控制不严格。二是企业为降低成本,使用了不满足标准要求的配件。三是企业虚标产品参数。

从具体不合格项目来看,结构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产品设计不合理,企业在生产中未加装关键保护装置;元件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未配备符合要求的热断路器;电气间隙、爬电距离和固体绝缘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对产品标准不了解,产品结构设计不科学,导致产品连接器插孔处带电部件到外表面之间的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满足标准要求;电源连接和外部软线项目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企业没有选用足够横截面积的电源软线。(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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