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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下达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186.92亿元

中新网昆明4月1日电 (熊佳欣)1日,记者从云南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财政部近期下达云南省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专项资金186.92亿元,已经全部分解下达到全省16个州(市)129个县(市、区)。

此前,为支持地方落实好退税减税政策,促进县区财政平稳运行,财政部下达2022年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有关专项资金预算,用于支持小微企业留抵退税。云南获专项资金合计186.92亿元,其中,支持小微企业落实新出台留抵退税政策的专项资金173.96亿元,支持小微企业按原有政策实施的制度性留抵退税的专项资金12.96亿元。

云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张岩松介绍,今年的减税降费工作主要聚焦四个方面。一是聚焦制造业等行业高质量发展。加大增值税留抵退税力度,将先进制造业按月全额退还增值税增量留抵税额政策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个行业企业(含个体工商户),并一次性退还其存量留抵税额,分别于2022年4月30日、6月30日、9月30日、12月31日前,集中退还微型、小型、中型、大型企业存量留抵税额,通过减轻企业现金流压力来减轻市场主体负担。加大中小微企业设备器具税前扣除力度,新购置价值500万元以上设备器具,折旧为3年的可一次性税前扣除,折旧为4年、5年、10年的可减半扣除,促进制造业企业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投资,推动产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

二是聚焦小微企业助企发展。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阶段性免征增值税。进一步实施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将地方“六税两费”减免政策适用主体范围从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扩大到全部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政策执行至2024年底。由地方结合实际情况和宏观调控需要,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依法出台税费减免等有力措施,进一步缓解小微企业经营压力,稳就业、稳预期。

三是聚焦鼓励企业研发创新。继续加大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实施力度,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创新。通过放宽创业投资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有关政策条件、延续科技企业孵化器税收优惠执行期限等,进一步支持创业创新发展。

四是聚焦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和民生保障。延续生产、生活性服务业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暂停航空和铁路运输企业分支机构预缴增值税,免征轮客渡、公交客运、地铁、城市轻轨、出租车、长途客运、班车等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增值税,支持困难行业纾困发展。聚焦社会民生服务,设立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费用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延续实施全年一次性奖金等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

张岩松表示,云南省财政部门将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让组合式税费支持政策在云南落地生根。其中,加强资金管理,直达市县基层,是云南省财政部门落实减税降费政策的重要措施之一。此外,还要强化监督检查,确保政策落实,真正把国家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落到实处,使中央财政和省级财政安排的资金真正落到企业身上,落到市场主体身上,让减税降费政策真正变成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看得见、摸得着”的幸福感、获得感。(完)

标签: 小规模纳税人 适用主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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