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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

中新网合肥4月22日电 (记者 吴兰)记者22日从安徽省自然资源厅获悉,该省近日出台《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生态保护修复若干措施》(简称《若干措施》),明确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自然、农田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等。

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城镇生态系统保护修复、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发展生态产业等五个方面是该《若干措施》明确的重点领域。其中,自然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包括森林、草地生态保护修复、河湖生态保护修复、湿地生态保护修复、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修复、生物多样性保护等5项;农田生态系统保护修复,包括农用地整理、建设用地整理、乡村生态保护修复等3项;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包括废弃矿山生态保护修复、采煤沉陷区生态修复等2项;探索发展生态产业,包括发展循环农林业、水资源利用、绿色农产品品牌建设、生态旅游等4项。

安徽省淮南市修复治理采煤沉陷区,由采煤沉陷区改造后的湿地公园美景如画。 陈彬 摄

据悉,近年来,安徽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大力推进矿山生态保护修复工作,先后开展了系列生态修复专项行动。“十三五”期间,累计投入113.68亿元(其中社会资本投入0.7亿元),完成2516个废弃矿山生态修复项目,修复治理面积1.65万公顷。特别是2019年以来,安徽制定出台《关于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的实施意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探索建立市场化运作、科学化治理模式,推动了矿山生态修复高质量发展,取得了良好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标签: 保护修复 乡村生态 生态保护 生态修复 农田生态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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