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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天报道:为博眼球竟造谣 券商前分析师遭公安机关处罚

证券时报记者 谭楚丹

作为准公众人物,券商分析师在公开场合需谨言慎行,爱惜自身声誉。

近日,一名券商分析师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表对南京银行的“风险判断”,迅速引发市场关注。7月3日,经公安机关查明,上述分析师相关言论为虚假信息,南京警方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该分析师的供职券商,在7月1日当天已对他进行合规问责,并解除劳动合同。


【资料图】

有业内人士向证券时报记者表示,上述案例教训深刻,有的分析师为树立行业影响力、吸引市场眼球,易冲动发表夸张言论,甚至不实信息,这给市场带来了不良影响。券商分析师树立自己的品牌,还需要依靠自己的研究真本事。

分析师

在网上发布虚假信息

7月1日,有关“西部证券通信首席分析师傅某某对南京银行的风险判断”聊天记录在社交媒体上快速发酵。

南京银行当天声明,相关信息为恶意造谣,公司已经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将依法追究相关主体的法律责任。南京银行还表示,目前公司经营管理一切正常,经营发展良好。

当晚,西部证券向证券时报记者回应时表示,公司关注到包含公司研发中心试用期员工傅某某在某团购微信群聊天记录在网络上传播,公司随即对该员工进行了合规问询和调查。经查,该员工于6月30日晚上18:00~18:50,在团购微信群里转发涉及南京银行的网络信息并存在不实言论,该员工并非银行行业研究员,公司未授权其对银行业进行研究。

西部证券明确称,目前公司已对该员工进行合规问责,终止了傅某某的试用期,同时解除公司与他在2022年2月18日签订的劳动合同。

两天后(7月3日),南京警方对此通报,经查明,6月30日18时许,网民傅某某,出于博眼球的目的,在小区业主微信群内发布自己编造的有关南京银行的虚假信息造成不良影响。事发后,傅某某主动采取消除影响的措施并认错悔过。公安机关已依法对其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业内人士提醒:

新人分析师应谨言慎行

业内人士表示,卖方分析师向来以树立个人品牌为重,但要想建立行业地位,需要扎实的基本功,并非各类夺人眼球的观点。

公开资料显示,傅某某是卖方研究领域的“新人”,卖方从业经历不足2年,且尚未获取分析师执业资格。他于2020年8月加入民生证券,任通信行业首席分析师,2021年11月离职。今年2月,傅某某入职西部证券,为通信首席分析师。

多名券商银行业分析师表示,傅某某对南京银行发表的言论,十分不专业。

华北一家小型券商研究所所长在接受证券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新人分析师登上卖方舞台受到市场关注本是一件好事,但新人要谨言慎行,提高合规风险意识。

他说,从过往监管处罚案例来看,有些新人分析师容易冲动,可能会得出夸张的研究结论,在市场上造成不好影响。“我们研究所对新人的管理,主要体现在,第一加强培训,知道合规边界;第二尽量让老人多带新人,既要让新人了解研究逻辑框架,也要知道如何对外打交道,什么该说什么不该说。”

2020年中国证券业协会对《发布证券研究报告执业规范》、《证券分析师执业行为准则》进行了修订。其中提到,加强对分析师发表言论、使用自媒体和客户服务的管理,规范分析师执业行为。

中证协要求,经营机构应当对证券分析师服务客户的方式、内容、渠道进行统一规范管理,建立证券分析师向客户发布信息和言论的事前报备程序,定期安排合规审核人员进入证券分析师开展客户服务的聊天群等,对其发布的内容进行抽查。证券分析师应向公司备案其使用的与提供证券研究报告服务有关的聊天群等,并报备与业务有关的发布内容。

标签: 券商分析师 西部证券 证券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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