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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自行车也有“合法身份”了?广东部分城市实施发牌管理

羊城晚报讯 记者梁怿韬、 薛江华报道:广东不少城市已对电动自行车实施发牌管理,此举让电动自行车有了“合法身份”。在1月20日广东省政协十二届五次会议的分组讨论中,有省政协委员认为发牌只是对电动自行车管理的开始,期盼广东各地进一步细化对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加快出台涉及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法规,缓解电动自行车上路后的“乱象”。

“不仅是交警部门发放牌照,一些围院式管理且电动自行车保有量比较多的地方,也对电动自行车加强管理了。”广东省政协委员倪阳介绍,他所在的华南理工大学已发出通知,要求拥有电动自行车的师生需要先按广州交警的要求上广州电动自行车牌照,在此基础上校方再对已上牌电动自行车发放校园通行证,以控制校内电动自行车数量的无序增长。对于为电动自行车上牌或者登记的措施,倪阳表示赞同,“如果真的出了交通事故,市民还是可以通过牌照找到车主。”

在1月19日的“委员通道”上,省政协委员毕亚林已建议让骑行电动自行车的外卖小哥“慢下来”。对此,省政协委员魏昕认为,“慢下来”不仅是外卖平台对小哥的管理要求,还应在交通执法上加强管理。

从事交通运输规划工作的省政协委员金双泉建议,广东各地应思考如何管理电动自行车,要根据电动自行车是介乎步行和机动车外的第三种出行方式特点去划设车道保障路权。

省政协委员、省公安厅一级巡视员李华振在小组讨论中向有关领导反映说,目前交警也会对电动自行车进行管理,但因为没有执法依据,所以在管理力度上有所欠缺,一般以劝诫为主,也不能实施处罚性质的执法。目前,浙江和江苏已经出台了电动自行车的管理条例,广东省司法厅去年11月对《广东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送审修改稿)》公开征求意见。李华振希望加速推进立法,方便警方进行管理。

标签: 电动自行车 路权 车道 省政协委员 慢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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