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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大生回应“金店卖金墩墩”:个别店铺员工私自售卖,会追责

近日,有消费者反映河北雄县有周大生金店售卖未经授权的“冰墩墩”周边产品“金墩墩”,引发关注。

2月22日,雄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名工作人员告诉澎湃新闻(www.thepaper.cn),领导已关注到该情况。

同日,澎湃新闻从周大生方面获悉,获悉相关情况后,周大生对全销售网络进行追查。周大生柜台店员展示的“金墩墩”(立体)手链。

周大生方面称,此次金墩墩为个别店铺员工私自以周大生品牌名义做的非周大生品牌产品的售卖行为,周大生品牌的产品都有统一的编号与标签以及相关的证书,此次店员私自售卖的产品没有此类资料。

周大生方面表示,对于涉及店面会做严肃追责处理,同时也把相关信息反馈给了涉事店铺当地的相关管理平台与机构,对此行为品牌方也主动打假。

此外,@周大生珠宝 发布声明称,周大生与北京冬奥会吉祥物“冰墩墩”版权方无相关产品的生产与销售合作,并严令禁止周大生门店与员工以任何方式销售未经授权的“冰墩墩”IP及周边产品,或假冒周大生品牌的产品。个别周大生门店私自销售非“周大生”品牌产品的行为亦侵犯周大生公司权益,周大生将加快门店和全网督查,一经查实将按照特许经营合同严厉追究违约责任。对任何以周大生品牌名义销售的“冰墩墩”IP及周边产品的个人或主体的侵权行为,周大生查实后将举报予管理平台或工商机构,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澎湃新闻此前报道,河北雄县的李先生反映,他在当地商场一周大生专柜花1.5万多元买到了五条净重共28.42g的“金墩墩”手链,买的时候以为是冰墩墩周边,查询后却发现该产品并未经冬奥会授权。

澎湃新闻注意到,短视频平台上有多个自称周大生门店的账号发布视频推广“金墩墩”金饰。

有律师告诉澎湃新闻,如果周大生金店未经著作权人许可,自制“冰墩墩”图案并售卖,则构成侵权。同时,根据《著作权法》规定,侵犯著作权的,侵权人将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李先生说,他买了五条平面的“金墩墩”手链。他发来的“周大生珠宝专卖店销售单”显示,商品名为“金墩墩”,共重28.42g,金价445元一克,每克的工费85元,合计15062元人民币。

澎湃新闻查询2022北京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织委员会官网,周大生不在其特许企业和零售店之列。

“这种行为是在利用消费者对奥运会的热情,以此盈利。”李先生称,当地多家周大生金店都在售卖“金墩墩”,他的朋友也在线下店铺购买了其他款式的“金墩墩”。他不要求赔偿,但希望这种不良风气得到制止。

2月21日,澎湃新闻致电周大生珠宝客服热线,一名工作人员称,周大生饰品种类较多,每家门店配货不一样,具体的产品销售要以门店为准。“但目前并未接到有通知销售这类产品。”

该工作人员表示,周大生的产品会配备质保单,通过对应编号可以查询到商品。

但李先生表示,购买“金墩墩”手链时,店里只给了他一张销售单。

标签: 著作权法 河北雄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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