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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字音乐产业快速发展 专家建议完善版权保护机制

中新网广州4月26日电 (记者 程景伟)“随着中国数字音乐产业的快速发展,原有的版权治理机制无法与数字音乐新场景、新业态相适应。”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常务副理事长兼秘书长敖然近日在广州表示,音乐作品的法定许可相关制度设置有待进一步完善,需要尽快跟上技术和商业模式创新的步伐。

由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指导,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和广州市大湾区文化交流促进中心主办的“数字音乐版权保护与服务机制创新会议”4月25日在广州国际媒体港举行。

“数字音乐产业是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对中国数字经济的发展也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敖然在此次会上表示,根据IFPI(国际唱片业协会)的数据,在音乐收听消费领域,中国数字音乐收益占比全球第一;2021年中国成为全球第六大音乐市场,并保持着30.4%的增速,是十大市场中增长最快的地区。

另外,《2020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总报告》显示,2019年数字音乐产业规模达到664亿元,同比增长8.4%;数字音乐用户规模超过6.07亿人,同比增长9.2%,网络音乐用户渗透率达到71.1%。

敖然建议,接下来要完善版权保护与服务机制,探索更加先进的版权保护与利益分配机制,通过云计算、大数据、区块链等先进技术实现数字音乐版权数据互联互通,研究符合市场规则和国际惯例的数字音乐授权和版税分配机制。

中国音像与数字出版协会数字音乐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兼秘书长刘阳也认为,解决数字音乐版权问题,重点是要加强版权保护相关技术标准,特别是要完善数字音乐版权数据共治和公共服务体系。

中国唱片(广州)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顾大义认为,通过数字化技术建立一个互联互通的平台,促进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各方面数据更加真实、透明,也许会更容易达到保护多方利益的目的。

暨南大学知识产权研究院院长、中国知识产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徐瑄教授从“推进广州数字音乐版权产业国际化发展”的角度,表示应该根据新《著作权法》的制度框架,加快中国音乐版权与国际市场接轨。“我们的音乐市场具备横争天下的广阔可能性,我们应该拿出勇气和魄力,促进优秀中国音乐走向国际市场,用音乐讲好中国故事。”

广州是中国大陆流行音乐发源地之一,进入新时代后又成为了中国数字音乐产业发展的领先城市,音乐平台、唱片公司、原创音乐人等主体聚集。广州互联网法院副院长田绘表示,该院成立三年多以来,积极打造数字音乐版权纠纷解决优选地,探索“一个智审系统、两种审理方式、三级维权机制”的纠纷解决模式,截至目前已审结23015件数字音乐版权类纠纷,护航数字音乐产业迸发出源源不断的活力。(完)

标签: 数字音乐 数字出版 著作权法 2020中国音乐产业发展总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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