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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观天下!漳州:外地人买新房最高补贴2万元 推广安置型商品房新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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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6月30日电 据漳州市发改委消息,福建省漳州市人民政府近日印发《漳州市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其中提到,对在漳州市购买新建商品房(含住宅、非住宅但不包括车位,下同)的购房人(家庭),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后,实施购房补贴。

由所购商品房项目的属地财政部门按以下标准给予补贴(芗城区、龙文区由市区两级财政各按50%承担):(1)购房人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5%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1.5万元;(2)购房人属非漳州市籍户口的,购买商品房,每套按成交合同总额的0.7%给予补贴,每套最高补贴金额不超过2万元;(3)存量房卖方因改善性住房需求“卖旧买新的”,给予卖方一次性补贴5000元。若享受补贴的购房人退房的,应退还补贴并凭退补票据办理退房手续。

《方案》指出,推广安置型商品房新模式。调整优化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办法,鼓励采用“货币补偿+购房补助”安商一体化新模式,建立拟提供安置房源的楼盘库,锚定安置房源最高控制价,由被征迁人自主选购安置并给予购房补助〔具体购房补助由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结合实际确定〕,打通商品房和安置房转换通道。同时,建立健全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制度,规范存量房交易市场,保障存量房交易资金安全,降低存量房交易市场风险。以上措施长期执行。(中新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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