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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市场主体总数突破500万户 同比增长20.48%


【资料图】

中新网昆明3月6日电 (熊佳欣)6日,记者从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截至2023年3月3日,云南省市场主体总数达500.22万户,同比增长20.48%,较2022年底净增9.2万户。

据悉,2022年,云南省紧紧围绕“力争3年营商环境实现全面提升并进入全国一流水平”的目标,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快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为高质量跨越式发展赋能。新增减税降费及退税缓税缓费1058亿元,新增普惠小微贷款620.32亿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31亿元,对全省市场主体特别是小微企业产生了稳信心、稳生产、稳就业、稳增长的积极效应,市场主体蓬勃发展、量质齐升。

去年7月,云南省人民政府印发《云南省贯彻“十四五”市场监管现代化规划实施方案》,明确将建设科学高效的市场监管体系,全面提高市场综合监管效能,深入推进市场主体倍增行动,加强市场综合监管,持续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提出到2025年,全省市场主体总数达到614万户,市场主体活跃度不低于70%。

作为市场主体进入市场最关键的准入部门,云南省市场监管部门当好市场主体培育发展“联络员、分析员、监测员、帮扶员”。推行一系列市场准入便利化措施,将企业开办时间压缩到1个工作日以内,推动创业创新过程更顺畅、办事民众心情更舒畅、市场主体发展更通畅。制定印发《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24条措施》,共走访市场主体2万多户,帮助解决问题3357个。

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深入推进个体工商户“个转企”,改善云南省市场主体结构,提高个体工商户市场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从“扩增量”向“提质量”转变。健全完善“政银企个”融通协调机制,进一步强化跨部门、多层级的政策协调,合力打出金融、财政、担保等政策“组合拳”,加大对个体工商户金融支持服务力度,着力解决个体工商户“融资难、融资贵、融资慢、融资繁”问题。以市场主体的高质量发展带动就业、提高居民收入,助力经济社会发展。(完)

标签: 助企纾困稳市场主体24条措施 个体工商户 市场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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