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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联合发布新版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中新财经3月25日电 近日,交通运输部、公安部联合发布《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与考试大纲》。

其中,《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大纲》围绕培养安全文明高素质驾驶员的核心,对机动车驾驶培训教学内容、教学要求及学时等进行了修订完善。

修订主要内容包括:强化涉及安全驾驶能力培训的基础内容。增加了汽车辅助驾驶功能安全使用常识和新能源汽车技术及使用常识等,增加了防范隧道事故、次生事故,自然灾害等情形驾驶应急处置培训内容,增加了不同行驶状态、典型道路环境等的防御性驾驶方法。

加强培训与考试制度的内容衔接。明确了C6车型培训内容、学时要求和教学培训项目,依据C2、C5车型考试项目调整,相应减少了培训学时(保留坡道定点停车和起步培训项目,满足相应场景实际驾驶需求),针对部分车型取消的考试项目,相应调整了教学培训要求。

优化调整部分车型培训学时基本要求。对于增加C1、C2、C3、C4、D、E、F车型以及变更C5车型培训的,明确各省份可适当调整理论培训要求,明确各省份可结合当地考试实际情况等增加培训内容,并相应调整学时。

规范培训教学重点环节的服务要求。优化结业考核流程和组织方式,明确各部分考核合格后即可准予结业,考虑到部分特殊场景培训教学实际需求,增加了“夜间驾驶”等场景驾驶模拟教学要求,将驾驶模拟设备教学学时调整为不超过6学时。

落实《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做好道路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制度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部署,将普通道路货运驾驶员从业资格相关要求融入相应等级机动车驾驶培训。(完)

标签: 教学要求 考试制度改革 考试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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