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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通过 支持发展医疗健康等优势产业

中新网北京3月31日电 (记者 陈杭)31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八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条例》。北京市将支持自贸试验区发展医疗健康、专业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旅游、航空服务等优势产业,形成现代服务产业集聚的开放平台。

北京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副主任、法制办新闻发言人王爱声表示,为明确自贸试验区管理运行机制和改革创新措施,推动形成与国际经贸规则相衔接的制度体系,为自贸试验区建设提供坚实的法治保障,北京将制定自贸试验区条例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2021年11月24日,北京市人大常委会对条例草案进行过一审,此次是第二次审议并通过。《条例》共十一章六十八条,旨在高标准、高质量建设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促进首都经济高质量发展,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

吸引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发展

王爱声表示,条例支持发展众创空间、创业基地,促进科技企业孵化器发展;吸引科技领军企业、国际知名研发机构等在自贸试验区发展;拓展学术国际交流,推动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开放共享;支持设立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探索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等。

条例提出,自贸试验区应当面向国际科技创新前沿,聚集国际高端科技要素资源,营造国际一流的科技创新生态,搭建高端开放科技创新平台,服务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

探索制定跨境数据流动管理规则

条例规定,支持自贸试验区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推动数字贸易规则、标准体系和统计调查制度建设,加强区块链等数字技术的应用,发展数字贸易新业态新场景。

王爱声表示,条例要求加强自贸试验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支持数据资源与产业发展深度融合,探索制定信息技术安全、数据隐私保护、跨境数据流动管理规则,推进建立相关数据交易标准和流通服务体系,在风险可控前提下开展数字领域的国际合作等。

支持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建设

王爱声表示,条例规定完善自贸试验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布局,支持金融机构在自贸试验区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围绕科创金融、绿色金融、离岸金融、财富管理、再保险等领域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健全金融风险监测和预警机制,提升风险防控能力等。

条例支持自贸试验区金融科技应用场景试验区建设,促进金融科技项目落地;支持法定数字货币试验区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和大型科技企业依法设立金融科技公司,创新金融科技业务。

鼓励开展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

王爱声表示,条例鼓励自贸试验区开展干细胞、人工智能医疗器械临床前沿医疗技术研究,优化急需药品、医疗器械通关审批流程;支持在自贸区设立咨询、仲裁等专业服务机构,推动专业服务业开放;支持引进国外优质教育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

条例要求,自贸试验区发展医疗健康、专业服务、教育服务、文化旅游、航空服务等优势产业,形成现代服务产业集聚的开放平台。(完)

标签: 风险防控 优质教育资源 人大常委会 中国北京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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