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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通与腾讯新设合营企业被过度解读

中新社北京11月3日电 (记者 刘育英)由于误读得到澄清,3日,中国联通A股股价在经过前一日的涨停后回落。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2日,一则消息引起市场热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反垄断执法二司于10月27日发布公示显示,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联通创投”)与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腾讯产投”)新设合营企业案获无条件批准。

交易完成后,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有关员工持股平台将分别持有合营企业48%、42%、10%的股权,联通创投、腾讯产投共同控制合营企业。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合作的双方并非双方集团层面。深圳市腾讯产业创投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隶属于深圳市腾讯产业投资基金,从事初创企业投资。联通创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成立于2014年,100%持股大股东为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此次新设公司是双方持股公司的一次合作。

此次双方合作的业务,中国联通3日回应,新设公司主要从事内容分发网络(CDN)和边缘计算业务,立足于自主研发,形成完整的CDN/MEC平台能力、运营能力和产品创新能力。

此次双方合作聚焦于CDN、边缘计算等云计算领域,中国联通称合作旨在“顺应数字经济的发展”。目前双方均有CDN和边缘计算业务。公示信息显示,2021年,联通创投和腾讯产投在CDN市场份额合计10%-15%,在边缘计算市场份额合计0%-5%。分析人士称,双方合作,可以整合资源优势,增强竞争力。

此次联通腾讯新设合资公司之所以引发热烈关注,是由于之前腾讯国有化的传闻。不过,腾讯本就是中国联通的长期战略投资者之一。根据披露的细节,这是双方基于市场和业务的一次战略投资。

中国企业研究院首席研究员李锦认为,两家公司各出一笔钱,成立合资公司,属于战略性投资,避免了财务性投资中混而不改的弊端。

但对于这是否“混改”的最新进展,则有不同观点。有观点认为,中国联通的混改已于2018年完成,此次合作是一次“常规操作”。DCCI互联网研究院院长刘兴亮认为,这是一次普通的商业合作。

但是也有观点认为,这是一次“混改”新动作。中国联通试点混改始于2016年,是中国混改力度最大的案例。2017年8月,联通公布混改方案,宣布引入包括腾讯、百度、京东、阿里巴巴在内的多位战略投资者,认购中国联通A股股份。

国企混改,是指通过交换持股、管理层持股,或是吸引各种所有制资本进入等多种方式,进行资本混合经营,以促进国企参与市场竞争。混合所有制的最终目的是让国企在改革中能够增加竞争力和活力。

早在2018年,中国联通原董事长王晓初就表示,未来除了业务层面合作,联通的二级公司不排除与BAT(百度、阿里巴巴、腾讯)等战略股东成立资本层面的合资公司,合作从业务层面进入资本层面。

李锦认为,联通和腾讯此前合作就是混改领域的风向标,本次联通与腾讯旗下公司成立合营公司,可以视为中国联通混改的又一混改动作。

不过,尽管存在不同的认识,但此次合作是基于商业逻辑的一次合作。李锦表示,从股权结构看,合营公司为三方持股,是一种相互促进与制衡的公司治理结构。共同控股的提法更有看点,避免了央企国企的一家独大,合营公司可以更好地市场化经营。

另外,近日有消息称,腾讯高级执行副总裁卢山担任中国联通董事。事实上,早在2018年2月起,卢山就担任中国联通董事,并不是一个新闻。(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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