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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球微资讯!全国政协委员贺丹:建议建立社保协同支持生育的补助机制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中新网3月3日电(记者 李金磊)全国政协委员、中国人口与发展研究中心主任贺丹对中新财经表示,建议应以青年就业人群为重点,以促进青年职育平衡为目标,建立社保协同支持生育的补助机制,在不增加财政负担的情况下,优化生育支持政策,并同时达到扩大内需,促进消费的目的。

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要“优化人口发展战略,建立生育支持政策体系,降低生育、养育、教育成本”。

贺丹表示,各地围绕优化生育服务,发展普惠托育,在财政、税收、保险、住房、教育、就业等方面陆续出台了一系列配套支持措施,但现行生育支持政策与群众期待之间存在差距。

“年轻家庭因职业发展上升期与生育时间重叠,健全家庭福利和生育社会保障对年轻家庭生育支持作用明显,对参与劳动就业女性的生育行为影响更大。”贺丹表示,但目前,我国社会保障和福利体系中育儿保障支持功能薄弱,特别是广大灵活就业人员因工作不稳定、就业竞争压力大,制约了其生育意愿。

贺丹建议,一是学习德国经验建立社保协同支持生育机制,重点向青年就业劳动者提供精准育儿补贴。具体做法是,对新生育儿职工实施依申请返还其0-3岁育儿期间的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此举也有利于提高社保制度吸引力,使更多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城镇职工社保。

二是对参保企业女职工产假期间由企业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予以补贴,以降低雇佣女职工较多企业的社保缴费负担,促进女性平等就业。我国已有江苏、浙江两地探索建立此类社保协同支持生育机制,对参保企业女职工生育二孩、三孩产假期间的企业缴纳的社保缴费予以6个月补贴。

三是建立住房公积金的育儿支持机制,允许0-3岁育儿家庭因家庭育儿需求提取住房公积金。将满足育儿需求列入住房需求同等条件,扩展住房公积金协同支持生育的功能。(完)

标签: 住房公积金 灵活就业人员 教育成本 青年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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