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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税务部门发布十项举措 推动生态文明建设


【资料图】

中新网西宁3月31日电 (记者 张添福)位于中国西部的青海省是中国生态高地,也是清洁能源大省。31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在西宁市正式对外发布精准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推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十项举措。

当日,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国网青海省电力公司主办的第32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暨“税惠清洁能源助推绿色发展”活动启动仪式在西宁举行。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局长袁继军表示,近年来,从“风生光起”走向“风光无限”,清洁能源企业在青海大地推动绿色发展改革大潮中奋发有为、拼搏进取,在推进新能源产业发展中越来越显现出举足轻重的作用。

“我们税务部门也深刻认识到,要在税收现代化服务中国式现代化上出新绩、开新局,必须自觉扛牢生态保护责任,进一步激发税收促进青藏高原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正效应,用绿色税收擦亮中国式现代化的生态底色。”袁继军说。

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总审计师司平当日发布《关于进一步精准落实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推动青海生态文明建设的通知》。

司平介绍,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推出税务支持绿色发展十项举措,主要是在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加大资源综合利用上出实招、见真章,在响应诉求、落实政策、精细服务、精简流程、规范执法上想办法、提质效,以最大诚心、尽最大努力、谋最大格局,为绿色低碳经济发展注入“税动力”。

据悉,在青海省风光水能方面,青海税务注重从长远发力,努力扶持“绿色”税源,特别对太阳能、风能、水能等清洁能源开发利用保驾护航;在保护环境领域,合理利用税收“绿色杠杆”导向,促进企业加快环境保护设备升级改造,优化自然生态环境发展;在减排降污方面,充分发挥税收潜移默化的影响,传播倡导绿色的价值观、生活观和税收观,共享绿色发展福利;在资源利用领域,积极在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精深加工、延伸产业链的税源上下功夫,助力企业逐步减少对矿产资源的过度依赖,持续收获资源红利。

与此同时,中新网记者注意到,国家税务总局青海省税务局专门梳理“支持绿色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指引”,收录了截至2023年3月底现行有效的支持绿色发展相关税费优惠政策,就推动清洁能源发展、支持环境保护、促进节能环保、加大资源综合利用四部分,共列出51项政策指引,包括政策的享受主体、优惠内容、享受条件及政策依据。

国家电投集团黄河上游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海南分公司总会计师汪小蓉介绍,目前,该公司合署运作管理15家单位,运维管理20座光伏电站,累计装机容量5731兆瓦,自2020年至2022年,公司享受增值税留抵退税共计17.18亿元,暂缓征收的土地使用税共计4794.1万元,各项优惠政策累计减免金额6.828亿元,其中企业所得税西部大开发和三免三减半政策共计减免6.827亿元,在很大程度上减轻了公司的经营压力。

汪小蓉表示,该公司将坚决扛起海南州最大发电企业的能源保供责任,坚定信心保持光伏制造业安全稳定生产,聚焦清洁能源高质量开发,创新实践开发模式,带动上下游产业发展,助力国家清洁能源产业高地建设。(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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