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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林长+检察长”机制为生态资源保护上双保险

中新网郑州4月20日电 (韩章云 王东风)记者4月20日从河南省林业局获悉,《河南省全面推行“林长+检察长”制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已于近日印发。今后,河南将推行“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对林草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上“双保险”。

根据《方案》,林长组织领导责任区域林草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发展工作。检察长则当好“法治助手”,协助林长更好地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帮助解决仅凭行政手段难以解决的林草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难题,支持、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在林草湿地等生态资源保护管理中依法行政、全面履职。

《方案》要求各地林业主管部门与检察机关建立信息共享、案件线索移送、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衔接、调查协作和检测鉴定技术支持、联合专项整治、调研机制,以及建立公益执法林和公益诉讼监督员等机制。

同时,各级林长办公室和检察机关及时总结推广“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经验,通过以案说法、法治宣讲等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工作,形成全社会保护林草湿地等生态资源的良好氛围。(完)

标签: 生态环境损害 林长+检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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