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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证监会发文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

中新社北京4月29日电 (记者 陈康亮)29日,中国证监会发布《关于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

中国证监会相关负责人表示,此举旨在适应注册制改革和常态化退市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上市公司退市后监管工作。

据介绍,《意见》立足于落实证券法基本要求,更好保障常态化退市平稳实施,依托现有的代办股份转让系统作为退市板块,按照“顺畅衔接、适度监管、防范风险、形成合力”的原则,对目前实践中存在的堵点、风险点进行优化完善。主要内容包括:

一是强化退市程序衔接,畅通交易所退出机制,完善主办券商承接安排,简化确权登记程序,优化退市板块挂牌流程,推动退市公司平稳顺畅进入退市板块;

二是优化退市公司持续监管制度,从退市公司实际情况出发,合理设定信息披露和公司治理要求,建立差异化的监管机制,提升监管精准性、适应性;

三是健全风险防范机制,加强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引导不具备持续经营能力的企业通过市场化途径退出市场,促进风险收敛和逐步出清;

四是完善退市公司监管体制,构建职责清晰、协同高效的监管机制,强化各方分工协作和统筹协调,形成有效的监管合力。

上述负责人表示,下一步,证监会将指导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持续完善有关的自律规则,切实发挥退市板块制度功能,保护投资者基本权利,确保退市制度平稳实施,推动形成“有进有出,能进能出”的良好生态。(完)

标签: 退市公司 主办券商 退市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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